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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正十六年(1356年),春。
集庆城破。
当第一缕晨曦穿透厚重的晨雾,照在这座有着“六朝古都”之称的巨城上时,空气中弥漫的不是往日的脂粉香,而是刺鼻的硝烟与血腥味。
城门洞开,三万身披重甲、满身血污的淮西红巾军,如同一股黑色的铁流,缓缓注入了这座江南最繁华的销金窟。
集庆太富了。
对于这群从淮西灾荒里爬出来、连树皮都啃过的泥腿子来说,眼前的景象简直是天上的瑶池。街道两旁,是青砖黛瓦的高墙大院;秦淮河畔,雕栏玉砌的画舫虽然停歇,但那随风飘动的红绸和隐隐传来的残香,依然在疯狂撩拨着男人们最原始的欲望。
队伍行进在宽阔的青石板街上,只听得见整齐沉闷的脚步声和铠甲叶片的摩擦声。
没有欢呼,也没有劫掠。
但所有的将领都能感觉到,队伍里的气氛正在发生着极其危险的微妙变化。那是饿狼突然掉进了肉山里,被极度的渴望憋得双眼发红的喘息声。
一个年轻的步卒,眼睛死死盯着路边一家被撞开大门的绸缎庄。那一匹匹散落在地上的苏绣蜀锦,在阳光下闪烁着他这辈子都没见过的光泽。他咽了一口带血的唾沫,脚步不由自主地偏离了队列,朝那匹红色的绸缎伸出了手。
“唰!”
一道刀光如匹练般闪过。
那只刚刚触碰到丝绸的粗糙大手,齐腕而断。
“啊——!”年轻的步卒捂着断腕,倒在血泊中凄厉地惨叫。
出刀的,是骑在乌骓马上的朱元璋。
他面如生铁,手中的佩刀还在滴着血。他的目光像两把锥子,冷冷地扫过整条街道上那几万双被贪欲点燃的眼睛。
“咱在滁州立的规矩,有人当耳旁风了?”朱元璋的声音不大,却带着一股透骨的森寒,瞬间压过了步卒的惨叫。
“冻死不拆屋,饿死不掳掠!这集庆城里的东西,哪怕是一根针,没有咱的将令,谁敢动一下,这就是下场!”
徐达和汤和立刻拔出长刀,大声怒吼:“执法队何在!敢有离队半步者,杀无赦!”
原本有些浮躁的军心,被这一刀硬生生地劈回了冰点。铁血的军纪像一座大山,重新压在了这群骄兵悍将的肩上。
街道两侧,那些躲在门缝后瑟瑟发抖的江南士绅和百姓,看到这一幕,全都惊呆了。他们见过元军的残暴,也听过红巾军“流寇”的恶名,但眼前这支秋毫无犯、甚至对自己人下如此狠手的军队,彻底颠覆了他们的认知。
陈寻牵着马,跟在队伍后面,看着地上的断手和被鲜血染红的蜀锦。
“乱世用重典。这小子,手腕越来越硬了。”陈寻在心中暗道。但他深知,集庆的腐蚀力,绝不是杀一两个人就能挡住的。
……
当日午后。原大元集庆路总管府,现已更名为大元帅府。
朱元璋大马金刀地坐在大堂正中。案几上,摆着集庆路的户籍黄册和钱粮账本。
李善长捧着一本厚厚的账册,激动得双手发抖:“上位!发了!咱们真的发了!这集庆城里的存粮,足够咱们大军吃上三年!府库里的金银布帛,更是堆积如山!江南赋税重地,果然名不虚传!”
朱元璋却没有表现出太多的狂喜。他拿起一支笔,在“集庆”两个字上重重地画了一个叉。
“集庆,是元鞑子的年号,沾着咱们汉人的血。”朱元璋抬起头,目光如炬,“这地方,以后不能叫集庆了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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