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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,或许能够混到水里。
  但,绝对不是粉末状。
  而在他贴身的荷包里,发现的却是粉末啊。
  听阿史那曜问到这个问题,暗探赶忙说道:“那小厮一直喊冤,说荷包里的药粉,不是他动的手脚。”
  “辽东的暗探悄悄将药膏送到他的手里,他便将这些混入您日常喝的茶汤里。”
  而这个年代的茶汤,不是清茶,而是混合了羊油、胡椒等等作料的“汤”。
  因为有多种味道混合其中,也就掩盖了药膏的味道。
  阿史那曜没有察觉,就一饮而尽。
  不想,却跟阿史那曜喝的药,药性相冲,继而——
  阿史那曜皱眉,“也就是说,我身边的内鬼,不止一个?”
  这,简直就太可怕了。
  他的卧榻之侧,竟藏着这么多的饿狼。
  这次,其中一方没想着要他性命,只是下药。
  另一方呢?
  若是想要他的命,他简直防不胜防。
  躲过这一次,还有下一次!
  这世上,只有千日做贼的,没有千日防贼的。
  阿史那曜握紧拳头,用力锤着面前的案几,冷声道:“查!继续查!”
  暗探被阿史那曜喷涌的怒意吓到,赶忙跪下,恭敬地连连应声:“是!遵命!奴婢遵命!”
  “除了这件事,还有什么需要回禀的?”
  阿史那曜倒是没有迁怒暗探。
  在短短一天的时间,暗探就抓住了潜伏在他身边十多年的钉子,已经非常努力,也足够靠谱了。
  阿史那曜发怒,更多的是气自己。
  亏得他还自诩是个善于伪装的人,曾经骗过了元安帝,骗过了全京城。
  结果呢,自己身边还有更能“演戏”的人。
  十几年的忠仆啊,居然是别人安插的奸细。
  当然,这小厮或许是被忽然威胁、收买,这才背叛了他。
  但,背叛就是背叛。
  而他,也确实是有“失察”的过错。
  “看来,这是安稳的日子过得久了,一路走来更是顺风顺水,我都有些懈怠了!”
  就算身边人“反水”,若是他足够警惕,足够敏锐,应该也能发现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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